粤农厅将在全省筛选200家重点家禽养殖场
发布时间:2014-08-07 来源:广东省农业厅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深圳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顺德区农业局:为提升我省家禽养殖生产水平,加快转变畜牧业生产方式,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筛选200家家禽养殖场作为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以省农业厅名义挂牌,给予重点支持和保护,推动全省家禽生产向标准化、规模化、现代化发展,保障畜产品生产供应。重点家禽养殖场实行三年一审制度,复审不合格的,将对外公布并摘牌。
养殖场根据本文所附的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自愿申报,县、市级农牧部门逐级审核上报。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拟定重点家禽养殖场名单,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审定。各地务必加大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做好申报工作。
请各地级以上市农业(畜牧兽医)局于8月29日前,统一将辖区内申报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汇总表(详见附件2)和申报表(详见附件3)各一式一份报省畜牧兽医局,并将电子版发至:gdxmc123@163.com.
附件可在“广东省农业信息网-畜牧兽医-综合信息”(http://www.gdagri.gov.cn/bmgl/nsjg/xmsyj/zhxx/)下载。
附件:
1.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条件、评定程序和管理要求
2.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汇总表
3.广东省重点家禽养殖场申报表
广东省农业厅
2014年8月1日
申报条件
序号 | 类型 | 名称 | 内容 |
1 | 必备 | 场址选择 | 符合当地畜牧业生产发展规划和布局要求,取得合法的建设用地手续。 |
2 | 必备 | 养殖规模 |
1.肉鸡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或种鸡存栏5万只以上;肉鸭年出栏量10万只以上或种鸭存栏1万只以上;肉鹅年出栏量5万只以上或种鹅存栏5000只以上;肉鸽年出栏量15万只以上。 2.蛋鸡:产蛋鸡养殖规模(笼位)在1万只以上。 |
3 | 必备 | 环境保护 | 符合《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及有关规定,有粪污处理等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对周围环境没有造成不良影响。 |
4 | 必备 | 动物防疫 | 符合《动物防疫法》的各项有关规定,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近三年没有发生重大疫病。 |
5 | 必备 | 管理要求 | 符合《畜牧法》,具有县级以上畜牧兽医管理部门颁发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或《养殖场备案表》,同时有完整的养殖档案。没有违法使用农业部第176号公告目录中的禁用药物。 |
6 | 优先 | 其他 |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前提下,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 1.获得农业部畜禽标准化示范场; 2.取得省级《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 3.同等条件下养殖规模大; 4.取得绿色食品认证或无公害农产品产地和产品认证; 5. 取得港澳出口注册场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