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河南、辽宁等地禁养区猪场或再掀拆迁潮!
发布时间:2017-04-18 来源:世界猪业之窗
近两年由于国家逐步加强对环境的保护、污染的治理,特别是对我们生猪养殖业来说,从2015年的浙江、广东开始,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始规划生猪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
基本原则是,禁养区内的猪场要在规定时间内拆迁,而限养区、适养区内的猪场必须要配备相应的环保设备,也就是粪污处理一定要达标。不同的地区具体政策不同,但整体上,禁养区内的猪场拆迁以及粪污处理,在全国都是底线。
4月12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向广东省政府反馈意见
就目前来看,浙江、广东算是完成情况比较好的。河南、辽宁、安徽等地区目前禁养区猪场拆迁还在进行中。4月13日,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广东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会议内容首先肯定了广东在治理污染的成果,但也指出了仍存在的主要问题:
1)环境保护推进落实存在薄弱环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执行不严格,导致一些地区和部门对环境保护的压力感受不足,不担当、不敢担当问题也比较突出,遇到问题“绕着走”。
2)部分地区水污染问题突出。2016年全省69条主要河流124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率由2013年的85.5%,下降为77.4%。
3)部分地区环境问题突出。督察强调,广东省委、省政府应根据《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和督察反馈意见要求,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国务院。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
河南郑州《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
今年2月份,河南郑州市畜牧局公布的《郑州市畜禽养殖禁养区养殖场(小区)关闭搬迁专项实施方案》。要求明确: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适当补偿、应关尽关,完成时间:2017年底前
补助政策:经初步概算,全市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关闭或搬迁共需财政资金19亿元,分别由市、县(市、区)按1:2的比例配套落实。对在年度计划内完成关闭搬迁任务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经评估后给予适当经济补偿。
对有手续的畜禽养殖场(小区)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按评估价100%予以补偿,无手续的酌情给予补偿,擅自乱搭乱建的不予补偿。具体办法由所在县(市、区)制定。畜禽建筑物以实际丈量面积为准,按不同建筑类型补偿;存栏畜禽补偿以实际清理数量为准。
辽宁省召开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确认工作会议
4月13日下午,禁养区内确需关闭或搬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确认工作会议在辽宁人民会堂三楼常务会议室召开。会议从禁养区划定及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关闭或搬迁工作的由来,支撑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规定以及如何确认确需关闭或搬迁对象等几个方面做了详细说明,对指导各市下一步工作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2016年以来中央环保督察组派出了5000多名境监察业务骨干对全国不同省份进行督查,4月12日-4月14日,不仅仅对广东进行意见反馈,还对湖北、重庆、河北等地区也做了督查反馈。并且,在河北、山东的意见反馈上,直接点名了一些玻璃、化工企业。可以说,环保督查,并不是只督查我们畜牧业。也可以看出,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对于环保,态度是相当坚决的。
对于广东这种在2015年、2016年在禁养区猪场已经拆迁过一批的省份来说,在受到环保部的点名之后,预计今年下半年将继续禁养区猪场的清理。特别是新兴县1.7万家中小猪场,不能对粪污进行处理的猪场来说,也有可能被关停的危险。
而对于河南、辽宁、安徽这些已经规划好禁养区,正在着手拆迁的省份来说,更是相当重视环保部的意见。而目前部分地区的县政府还没有明确的拆迁动作,比如山东部分地区,但是我们千万不能心存侥幸,粪污处理,一定要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