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部署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试点工作
发布时间:2013-05-14 来源:admin
近日,安徽省农委渔业局印发《2013年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县创建活动方案》,选择基础条件较好的当涂县、巢湖市、庐江县、芜湖县、铜陵县、宜秀区六个县区为试点县,旨在通过整县推进实施健康养殖,构建区域性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量安全的现代水产养殖业,促进全省现代渔业发展。
方案要求通过创建活动,使试点县在全县范围内达到四个方面的总体目标:一是养殖生产条件优良、设施装备先进,健康养殖技术普及、产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健全,组织化、产业化程度较高;二是生产环节苗种、饲料、渔药等投入品使用规范;三是技术推广、病害防治、环境监测以及产前、产中、产后等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养殖户满意度高;四是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苗种生产许可、苗种产地检疫等水产养殖环节渔政执法管理制度健全,措施有力。方案具体要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范围内连片
50亩以上养殖证发证率100%,全县整体养殖证发证率90%以上;苗种生产许可证核发率100%,养殖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98%以上,水产品抽检超标产品依法处理率100%;积极开展健康养殖技术培训、水生动物疫病测报防控和病害防治等技术服务,养殖户满意度达到90%以上;养殖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制定有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生产操作规程和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各规模养殖单位至少配备1名以上专职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员。全面建立养殖生产、药物使用和产品销售三项记录。健康养殖示范场养殖废水达标排放率100%,集中连片养殖池塘100%、分散养殖池塘70%以上达到标准化养殖要求。方案规定,2013年底各试点县对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省渔业局将组织开展考核验收。